(一)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
中国制造2025开启了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征程。服务中国制造2025,职业教育必须同步向中高端发展,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增强人才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实践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等能力,尽快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互联网+的要求。
“互联网+”跨界融合的特质必将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产生一系列新的用人需求。主动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需求,使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各个专业,培养符合“互联网+”产业链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
创新推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是教育专注人的培养、应对就业压力的关键举措。职业教育要坚持就业导向,为广大社会成员上岗就业、在岗提升、转岗择业、自主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增强聚集各类创新资源的能力和内生创新活力。
(四)精准扶贫战略的要求。
精准扶贫是中国消除贫困人口,推动世界减贫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职业教育事实上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教育扶贫工程,在精准扶贫的进程中还将承担更为重要的历史责任,要努力让每一个人都有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
(五)“一带一路”战略的要求。
“一带一路”战略不仅要求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走出去”,也需要中国文化和中国服务同步“走出去”。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既“请进来”继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也“走出去”推动建立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提升国家竞争能力。
(六)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人才结构的要求。
当前,我国劳动力的总量和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年龄人口存量逐年减少,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职业教育必须着眼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人才结构的要求,调整完善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老年教育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三、凝心聚力,进一步推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
高职教育是以改革为基础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中坚,是现代职业教育以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主阵地,是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沟通衔接的结合部。近年来,我们按照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对职业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厘清和明确高职教育的定位、作用、路径和模式。办学类型上,我们坚持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是不断契合产业发展升级的教育,可以有效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办学理念上,我们强调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不重升格重升级,引导高职院校把主要精力和资源配置聚焦于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办学层次上,我们强调多层次多类型教育模式创新,强化高职教育承上启下的功能,完善中职、专科高职、本科高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四个培养层次,努力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办学模式上,我们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五个对接”,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在办学、管理、学校、用人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办学机制上,我们既强调落实政府责任,持续加大投入;也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运用政策杠杆引导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高职教育的发展,成功引领带动了中职发展、促进推动了本科转型、影响撬动了继续教育改革,优化了国家的教育结构和人才结构,创新了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使我国现代教育体系更加符合国家和人的发展需要。
“十三五”时期,高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合理规划培养结构,加快完善发展机制,持续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以中国制造2025为代表的国家战略的能力。
(一)要更加强调服务国家战略。
一是适应需求,要对接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二是服务区域,要支持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群),深入推进地市级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东中西部合作机制,为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发展作贡献。三是重在创新,要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四是面向世界,要主动发掘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在境外开展职业教育。五是办出特色,各地要支持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高职院校,争创国际先进水平。
(二)要更加强调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落实考试招生改革,要规范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适度提高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和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坚持培养模式改革,要深入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三是推进学习成果转化,要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四是探索办学模式改革,要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探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