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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则

发布人:中药技能大赛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0日 00:00  来源:   浏览:[] 字号:

本赛项竞赛规则必须遵循大赛执委会公布《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规定。

一、报名资格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是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及专科院校的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一贯制(包括三二连读)四、五年级的全日制职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1年5月1日为准。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3.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选手报到时,由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身份审查、核对。

4.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药传统技能(或中药技能)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赛项。

二、熟悉场地与抽签

1.比赛前一天下午安排参赛选手熟悉比赛场地。召开领队会议,宣布竞赛纪律和有关事宜,各领队为自己的选手抽签,确定竞赛考号。

2.所有项目均在比赛前30分钟组织参赛选手检录、加密抽签,以确定参赛选手在竞赛区的竞赛工位号。

三、正式比赛赛场规则

1.赛场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赛项执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进入工作岗位。

2.各赛场除大赛组委会成员、赛项执委会成员、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项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谢绝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应在引导员指引下提前进入竞赛场地,并依照项目裁判长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6.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7.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

8.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参赛队及个人信息。

9.比赛结束前1分钟(显微鉴别竞赛结束前5分钟),计时员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参赛选手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操作,在规定位置站好,等候撤离赛场指令。

10.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计时员记录,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坐好,等候撤离比赛现场的指令。

四、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1.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的评定工作。对参赛队成绩进行“三级审核”,确保比赛成绩准确无误。

2.单项成绩在当日比赛结束2小时后,以纸质形式公布。

3.总成绩在单项成绩解密后进行统计,在闭赛式上公布选手的竞赛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