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渝委办发〔2018〕21号)等干部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启动学校行政办公室主任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干部岗位上来,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二、处、科级干部岗位
(一)正处级岗位(1个)
学校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
(二)正科级岗位(2个)
1.中医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2.药学院党总支办公室主任1名。
三、岗位条件与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工作能力
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开拓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具有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好,善于学习与思考,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工龄及工作经历
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岗位职责及要求。
(四)学历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要求
1.一般应具有与该职务相适应的行政工作经历。
2.担任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且有党务工作经历。
3.工作及任职经历要求
(1)正处级岗位任职要求: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正处级干部;②副处级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干部;③正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应同时具有管理工作经历;④五级职员。
(2)正科级岗位任职要求:应当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善于带团队,民主作风好,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正科级干部;②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干部;③七级职员;④现聘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 ⑤现聘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满一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⑥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满两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
以上各条工作经历及任职年限的认定,均从任职或聘任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对月计算,不足1年不计任职年限。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七)身心健康
四、报名
(一)报名要求
符合任职条件并愿意参加报名的人员,请填写《干部空缺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符合任职条件因故不能报名者,可委托所在部门或院(部)负责人代为报名。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后交至学校党委办公室。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起至6月2日中午12点止,超出6月2日中午12点,党委办公室不再受理报名。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学校中层干部补充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处科级空缺岗位,制定并公布学校《处、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向参加本次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提交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党委办、人事处、纪检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研究酝酿
学校党委结合岗位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进行研究酝酿。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主要采取谈话调研推荐与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纪检审计处组成工作小组,开展民主推荐工作。一是谈话调研推荐。二是工作小组根据谈话调研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名单。三是开展会议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党委会集体研究情况,开展会议推荐。
(六)组织考察
一是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小组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开展组织考察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二是研究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综合工作需要、德才条件、一贯表现、民主推荐、征求意见以及组织了解掌握的情况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考察对象。
(七)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中层干部提拔人选,并逐一表决通过。
(八)公示任用
一是对处、科级干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二是提拔任用处、科级干部试用期均为一年。三是学校党委、纪委指定领导对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涉及有科级干部任用的二级学院(部)要配合学校整体推进,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要做好政策说明、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本次干部工作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十严禁”“十不准”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处、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任过程、程序、材料、建档规范。
(四)加强纪律监督。一是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决定的,学校依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二是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审计处和党委办公室受理有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本工作方案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层干部岗位申报表
中共yl6776永利集团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yl6776永利集团处科级干部空缺岗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