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通知,现将参加全市教育系统“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11月28日(周四)下午2:30—4:00
二、地点
行政楼41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
3.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后勤处科级干部;纪检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
四、参会要求
1. 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会。
2. 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3. 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请提前向党委办公室请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