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院(所):
学校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9月14日(周四)下午 2:30
二、地点
学术中心演播大厅
三、参会人员
全校教职工
四、主讲人
纪委书记 廖建明
五、参会要求
1、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会;
2、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3、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以院(系)、部门为单位向党委办公室请假;
4、附属医院根据工作情况派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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