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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各系(部)、处(室)、院(所):

为提升学校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围绕学校“十三五”科研工作规划,结合每年度科研计划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系部(院所)认真组织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yl6776永利集团2017年度科研项目类别包括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苗圃工程”项目。

注:人文社科及教改类。重大专项主要着力于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能为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重点项目立足教育教学一线,突出以问题为导向,并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详见《yl6776永利集团2017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指南(人文教改类)》及《yl6776永利集团2017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指南(自然科学类)》(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申报人可申报《指南》所列选题,也可结合《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自行确定选题。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持人须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教学管理、自然科学研究经验;

2、重大专项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以下职称需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方可申报。

3、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5人(含主持人);

4、主持在研项目数超过 2 项,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参与在研项目数超过 3 项,不得作为项目组参研人员参与新项目申报;有主持同一级别、同一类别的在研项目 1 项,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该类新项目申报;作为主持人原则上每年申报校级以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项目不得超过 2 项,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 3 项。

5、对于专职科研人员,主持在研项目数超过 4 项,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参与在研项目数超过 6 项,不得作为项目组参研人员参与新项目申报。有主持同一级别、同一类别的科研项目 1项,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该类新项目申报;作为主持人原则上每年申报校级以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项目不得超过 4 项,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 6 项。

6、有在研同名或相似的其它校、厅级项目,或已获其他部门资助项目的不得作为校级教研项目重复申报;

7、上一年度未结项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其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四、研究周期

人文社科及教改类: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苗圃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不少于2年。

自然科学类:重大专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不少于3年,一般项目及“苗圃工程”项目不少于2年。

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1、项目负责人填报《yl6776永利集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至各系(部)。为提高研究项目的申报质量,各系(部)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根据教学工作实际以及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工作基础、研究条件和申报项目的价值,严格按程序择优推荐。

2、各系(部)务必按时将《立项申请书》一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为:项目类别+项目申报人姓名)一起集中报高教所(人文社科及教改类)或科技处(自然科学类),两部门均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0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 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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