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院(所):
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3号),高教所积极启动并组织2017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2013年以来,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均可申请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2. 申报材料提交要求:①《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5份);②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5份);③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④支撑该成果的附件材料(2份);⑤教学成果若为教材,需提交样书。申报材料请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请于2017年1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邮箱19470008@qq.com,纸质版交高教所3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黎 电话:58556842
附件1:渝人社发[2016]263号(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doc
附件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