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院(所):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校2015—2016学年度校历调整通知如下:
1、校历原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4月3-5日。根据国家有关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调整为2016年4月2-4日。
2、结合重庆市教委要求,2016年上期教学时间延长至7月8日。
(1)2016年7月进入毕业实习的各专业学生,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为毕业实习岗前技能训练与考核周;2016年7月4日-8日期末复习考试。
(2)其余学生2016年6月27日—7月8日期末复习考试,7月9日起进入暑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