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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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18   来源:保卫处
 

各处(室)、系(部)、院(所):
  寒假将至,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学校要求,特对寒假前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1各处(室)、系(部)在放假前通过部门会议,加强对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针对冬季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系部还包含对学生防骗、防意外的专题教育。

2.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用电和各项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确保本辖区重要设施及贵重物品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安全措施。各处(室)、系(部)在放寒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1月20-23日,各部门落实专人开展辖区内防盗、防火、防事故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保卫处于1月25日对全校重点部位、区域进行检查。

2各部门针对所属房间的重要设施、物资和用电、用水、建筑物以及门窗安全等进行妥善保管与自查排查。

3.各系部寒假中不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训)室等,断电断水,拔下插头,反锁门窗,拉上窗帘,贴上封条,重要物品落实专人核准填报,入柜保管。

4.需在假期中使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训)室由部门责任到人,将使用日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提前报保卫处备案,便于开关大门。

5.加强校内管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校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内,严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将予以禁止或没收,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和监护人责任;

6各部门将“安全检查自查表和寒假值班人员及电话”于1月25日中午12:00前报保卫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部门要以检查促落实,以排查促整改,杜绝麻痹侥幸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2.落实专人,仔细排查。各部门将重要物资妥善保管,办公室不留存现金及贵重资料,检查中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做形式;

3.加强值班,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到岗到位,注意冬季用电用水安全,加强联系交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6年寒假安全检查自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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