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重庆市贯彻〈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具体措施》及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启动学校部分空缺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干部岗位上来,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本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岗位
(一)正处级岗位3个,见下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选拔任用岗位及人数 |
1 |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科技处) |
处长1人 |
2 |
临床医学院 |
院长1人 |
3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正处级实职1人 |
(二)副处级岗位6个,见下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选拔任用岗位及人数 |
1 |
党政办公室(巡察办) |
副主任1人 |
2 |
教务处、招生处 |
副处长1人 |
3 |
财务处 |
副处长1人 |
4 |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科技处) |
副处长1人 |
5 |
护理学院 |
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人 |
6 |
医学技术学院 |
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人 |
(三)平级重用岗位1个,见下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平级重用岗位及人数 |
1 |
公共基础部 |
副主任(主持工作,副处级)1人 |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工作作风与能力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推动落实;具有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任职岗位所必备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业务素质好,善于学习与思考,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提拔的学校教学科研机构行政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硕士学位。
2.担任副处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工龄)。
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岗位要求
1.担任专业性较强的管理部门干部,应具有能适应该职务需求的能力。担任教学科研部门中层正、副职干部,一般应具有与职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
2.党政管理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为党龄3年以上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应有思政工作、党务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党务干部优先考虑。
3.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管理工作经历(含党内任职经历、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任职经历等)。
4.破格提拔的人员,须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市委组织部同意。
5.具有学校干部人事编制。
6.工作及任职经历要求
(1)正处级岗位任职要求: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具有医学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正处级干部;②由副处级提任正处级的,应当在副处级实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③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到管理岗位中层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或聘在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分别1年、2年、3年以上,且应同时具有管理工作经历。同时,还应具备学校副处级实职工作经历2年以上。
(2)副处级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一定的统筹能力,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副处级干部;②由正科级提任副处级的,应当在正科级实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③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到管理岗位中层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聘在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分别3年、4年以上,且应同时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3)平级重用的副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学校副处级实职干部任职经历。
以上各条工作经历及任职年限的认定,均从任职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对月计算。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要求
校内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报名的人员,请填写《处级干部岗位申报表》(见附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任职条件因故不能报名者,可委托所在部门或院部负责人代为报名。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后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起至3月11日18:00点止,超出3月11日18:00,党委组织部不再受理报名。
六、工作步骤
(一)发布学校关于选拔任用部分处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根据空缺处级干部岗位,制定并公布学校《选拔任用部分空缺处级干部岗位的工作方案》。
(二)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向参加本次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研究酝酿
学校党委结合岗位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根据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对选任工作进行进一步研究酝酿、研判。
(五)民主推荐
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开展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
(六)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委综合工作需要、德才条件、一贯表现、民主推荐、征求意见以及组织了解掌握的情况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一是坚持“凡提四必”要求,按规定对考察人选开展“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成立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意识形态等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三是根据考察工作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八)讨论决定
考察工作组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拟任人选,并逐一表决通过。
(九)公示任用
一是对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提拔任用人选试用期均为一年。
三是党委、纪委指定专人对任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七、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十不准”的规定。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决定的,学校依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三)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四)纪检监察室和党委组织部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yl6776永利集团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
中共yl6776永利集团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