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学期后半期及下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学校集中考试和系部组织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课程考核性质(考试、考查课)不变。
2、原则上教学管理系统导出为考试的课程由学校组织集中考试,导出为考查的课程由系部组织考试。系部组织考试的课程,鼓励根据课程特点采取技能考核、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其考核方案需报系部备案。
3、考查课确需学校组织集中考试的请系部审核确认,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3)试卷格式须符合学校要求,使用统一的试题制卷模板。
(4)每套试卷提供A、B两套难度、份量基本等效的试卷。A、B卷重复试题分值不得超过四分之一;不同年份间的试卷相同的试题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1)试卷须经教研室审核、系部审批,教务处备案。试卷命题不符合要求的,由命题人员修改或重新命题。
(1)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电子版本和审批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本统一交教务处。
(2)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卷,其余试卷由教务处保管。
(4)纳入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处组织人员校对、装订、分封和保管。
命题、审题、交接、印刷和保管工作中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命题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
1、2015年5月6日前,各系部将确定的课程考试形式报教务处。
2、2015年5月8日前,教务处汇总各系部上报数据,审核后反馈给各系部。
3、2015年5月8日前,各系部将期末集中考试和系部组织考试课程通知到各任课教师。
4、2015年5月18日前,各系部按《考试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命题、系部审卷,负责人签字后将各课程试卷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5、2015年5月29日前,教务处编排好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并通知到各系部。
6、2015年6月18日前,教务处统一印制、分装试卷。试卷分装由教务处组织系部考务干事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2015年6月23-7月1日,系部组织完成非集中考试课程考试。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进行组织和实施,考试方案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9、2015年7月10日前,各系部组织阅卷评分、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工作。
10、2015年7月13日前,各系部完成期末考试成绩分析和成绩审核工作,成绩分析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后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存档。
11、2015年7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期末考试成绩审批工作。
1、2015年4月30日前,各系部根据审定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修订教学管理系统中2014级和2015级教学计划(2014级已开课学期请勿修改)。
2、2015年6月26日前,各系部制订2015-2016-1学期各专业见习计划并报教务处。
1、2015年5月20日前,教务处根据教学管理系统中下学期教学计划导出开设课程,制订教材征订申请表,并发各系部。
2、2015年6月3日前,各系部审核开设课程并确认征订教材。教材征订原则上要求选用适于高职高专的规划教材,已有成熟教材的不得随意更换教材。使用校内自编教材的,须按照《校本教材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2015年6月17日前,根据书商反馈的教材出版发行情况对个别教材选用进行调整,确认最终教材选用目录发至书商处征订。
2015年6月26日前,各系部制定2015-2016-1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并报教务处。
1、2015年5月22日前,教务处根据教学管理系统下学期教学计划导出教学任务书,并发各系部。
2、2015年5月28日前,系部审核并确认教学任务书,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修订。
3、2015年6月18日前,系部安排教学师资并录入教学管理平台。
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