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始上课后,教师应组织好课堂教学、清点学生人数,对迟到、旷课早退的学生进行清理,并在考勤本上认真做好记录,对出勤情况不好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学生旷课情况及时报相关系部教学干事,以便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即日起,各任课老师授课前必须做好考勤,并记录在考勤本上,由班级学习委员当天报所在系部教学干事,及时汇总处理异常情况。
班级指定一名班干部每天10:10和15:40前将班级考勤情况报辅导员,辅导员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系部并学生处。如有重大情况,系部及时报告学生处并上报学校。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