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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关于做好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5-12-01 00:00:00  浏览:

各系部:

为了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与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2〕2号)、《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0号)《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拟开展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培养对象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聘任的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培养对象。

二、考核办法

按照《专业带头人遴选与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2〕2号)、《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0号)《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1号)要求进行。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15日前,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培养对象)完成自我年度总结。

2.2015年12月20日前,系部组织考核小组对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总结和系部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3.2015年12月21-25日,教务处结合后示范年度检查,进行抽查。

4.2016年1月6日前,教务处形成考核结论,报学校。

四、要求

1.各系部、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培养对象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工作。各系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考核严格《专业带头人遴选与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2〕2号)、《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0号)和《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三峡医专〔2014〕121号)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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