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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6776永利集团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人:信息公开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30 来源:本站 浏览:

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提升学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财务公开的原则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及时”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教育收费项目,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举报电话、代收费项目(含教材费)的支出明细及结算情况等;

2、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3、年度财务预决算报表;

4、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将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还可通过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等校外媒体,以及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对教育收费项目,在财务处挂牌公示;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表及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开。

四、财务公开时间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学校财务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每年预决算在市教委下批复后10个工作日在学校财务处网页公开。

五、其他

本办法由yl6776永利集团财务处负责解释,自二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