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职工:
根据教育部《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教外征〔2015〕158-19号),经学校研究同意,拟派冉隆平同志于2015年6月28日参加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团的“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赴瑞士培训团”,在国(境)外停留14天。出国费用由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资助。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5855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