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职工: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教外征〔2016〕293号),经学校研究同意,拟派袁定明同志于2016年11月13日赴爱尔兰参加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团的“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在国外停留15天。出访费用由学校支付。此任务已经纳入我单位201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4月7日至4月13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58556856。
科技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