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全校2019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毕业班学生)及我校重庆籍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8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19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一)(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一)(三)(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的考生,申请免试选拔,不受此项要求的限制。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
(一)全市统考三门,满分均为120分。文科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2019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已公布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自行下载备考。本科院校可增加对拟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具体考核考查办法及成绩占比由选拔本科院校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文、理科按报考专业的性质确定。我校2019届除护理、助产、文秘、药品经营与管理四个专业为文科外,其余专业均为理科。考生参加考试的类别作为参加选拔和录取类别的依据。
(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并在毕业年级和应届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或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可免试“专升本”。免试学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同其他报名学生。2019届毕业生参加今年全国技能大赛者,拟参加重庆市普通 “专升本”选拔,需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四、对口升本学校及专业
我校对口升本学校主要是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继续接收“专升本”学生)。另有少数市属本科院校少数相关专业招收专业相近专科学生。选拔学校及招生专业计划待重庆市教委文件下发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院校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8—14日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报名。3月13—19日现场确认。招生处统一汇总复核数据后,于3月20日完成网上报名系统的数据提交工作。
(二)报名流程
1、由学生处提供毕业年级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毕业照片,招生处完成报名系统基础数据导入,和考试科类设置。
2、教务处提供必修课程未及格学生名单,学生处提供处分仍未解除学生名单,招生处设置无效考生。院部提供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名单,招生处设置免试生。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址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4、考生本人到招生处现场确认,复核本人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如有问题,应立即提出更正,复核无误后在报名申报表上签字。
5、招生处汇总报名纸质材料,提交报名数据。
6、教务处提供报名成功考生必修课程各科考试成绩,招生处导入报名系统。获奖及立功免试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处向考生发布。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时,各院部再打印上线考生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对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签署院部资格审查意见。
(三)报名材料
1、《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1份(招生处提供);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在校生(含新生)参军退役复学的毕业生附退役证、立功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参军退役附本人毕业证书、退役证、立功证书复印件。
(四)志愿填报
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预录。考生志愿的填报和预录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本科学校明确规定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应当填为第一志愿,且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被选拔的资格。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经市教委认定的免试生,可填报3所学校顺序志愿,同时,根据拟填报本科专业对应高职(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可填报2个顺序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该校内调剂。
志愿填报和预录的时限规定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市教委的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六、考试时间及组织
(一)考试时间:全市统一考试将在4月13日至14日举行。
(二)考试地点:由万州区招办指定。
(三)准考证在考试前两天由招生处打印盖章后下发至各考生。考试期间招生处负责与万州区招办联络有关考试事宜,各院部辅导员需加强对本系回校参考学生的安全管理,密切掌握考生在考试期间及重回实习岗位的实时动态情况。
(四)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本科学校要求,参加本科院校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在此期间,考生班级辅导员仍需密切关注考生动态,及时向本系负责人汇报本班考生异常情况。
七、预录和公示
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预录。选拔本科学校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根据考试类别和本专科对应专业开展录取。当考生所报3个学校的志愿均落选后,如全市所有选拔学校均已预录满额,则不再安排预录;如还有1所及以上学校仍有预录指标,则面向全市未被预录的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志愿个数和相关要求届时公布,对征集志愿预录后,仍有学校未录取满额的,不再预录,整个预录工作即结束。
预录结束后,选拔本科学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预录学生名单,并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通知书发放
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集中寄送到招生处,由招生处在考生领取普通专科毕业证期间进行发放。凡发现有未达到毕业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九、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8日-3月14日。
(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3月13日-3月19日。
(三)全市统考:4月13日-4月14日;
(四)统考成绩公布:2019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
(五)考生网上志愿填报:2019年5月上旬;
(六)学校考核考查:2019年5月上中旬;
(七)学校预录及公示:2019年5月中下旬;
(八)学校上报预录学生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2019年5月下旬;
(九)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2019年6月上中旬;
(十)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6月中下旬。
(十一)5、6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补录:2019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
十、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地龙
副组长:袁定明、沈力、冉隆平
成 员:高跃武、李小山、王国栋、赵梅、程晓莉、董江峡、罗玉琳、文建军、杨柳清、王家陟、苏碧芳
招生处在学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实施2019年普通“专升本”相关工作。
(二)工作分工
1、政策宣传:招生处负责将2019年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的通知及相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学生处通过实习带教老师向实习学生进行宣传并为返校报名确认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各院部负责安排实习班级辅导员通知本班学生报名,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以良好的心态面对考试,不要参加校外违规培训,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强调诚信参考,严禁考试舞弊。
2、资格审查:学生处负责审核报名学生有无违纪记录,并指导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入伍退役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情况;各院部结合《工作方案》的有关资格条件,负责对报名、预录取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学业成绩及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3、报名组织:招生处负责受理学生的报名申请、现场确认及相关数据、材料的上报工作。学生处负责提供毕业年级学生基础信息和照片。
4、考试组织:招生处负责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我校考生赴考。考生返校考试期间,各院部派相关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掌握考生返校赴考及重回实习岗位动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考试作弊。
5、纪检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部门、各环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完善手续,坚决杜绝推荐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保证选拔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专升本”工作对于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对本科层次的学习需求和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考生及家长切身利益,各院、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制定的《实施方案》,把普通“专升本”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抓好抓实,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