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教学已结束,现将学习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本通知不涉及的学生表示综合评定成绩合格。
2.缺学缺考、部分科目缺考以及综合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见附件。
3.凡属缺学缺考者,必须跟随相应年级完成补学,否则,不予毕业;部分科目缺考及综合成绩不合格者需在秋季教学过程中完成补考。如缺学缺考连续两次及以上者,按学籍管理规定,视情节作留级或退学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缺学缺考学生名单.xlsx
附件2:部分科目缺考名单.xlsx
附件3:综合成绩不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