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重庆市教委组织开展了育人精品项目建设工作。高教所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本次建设的精品项目为:科研育人、课程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7个类别,共10个育人精品项目,其中科研育人3个,服务育人2个,其余五项各1个。每个申报项目须在本校建设实施2年以上,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打造特色育人品牌。
二、项目申报及立项
(一)各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要求自愿申报。
(二)高教所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按照“公平公正、重点突破、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建设基础、工作特色、实施条件等情况对各院部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上报。高教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申报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重庆市教委。
三、项目管理及支持
(一)日常管理。项目由高教所管理,建设周期为3年。各院部建设期间须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台账,对试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考核监督。高教所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所在高校3年内不得再申报试点项目。
(三)经费保障。市级财政将按试点项目类别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并分年度划拨,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我校也会结合实际,给予相应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四、材料上报
各院部要认真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要求,精心凝练申报材料,如实填写《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5月12日(星期三)前将电子档发送至924917490@qq.com,纸质件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行政楼206。
附件:1.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高教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docx附件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