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状态:从相对封闭转向全面开放。《行动计划》要求高职教育继续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面向社会构建开放的办学体系,面向行业企业建立开放合作的机制,面向多样化生源实行开放性教学,面向终身学习需求建立开放性的学分积累、认定与转换机制,通过开放办学及时应对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评价内容:从硬件指标转向内涵指标。评估评价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行动计划》从关注硬指标的显性增长转向关注软实力的内在提升,重在引导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高职院校要健全内部质量评价保证机制,实施对教学基本状态的常态监测,实现自我及时诊断、随时改进。
教师队伍:从学历职称转向双师结构。《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高职双师队伍建设的系列措施,支持高职院校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高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升双师素质,优化专兼职教师结构。
社会服务:从教学培训为主转向教学培训与应用研发并重。目前,高职院校获取的技术服务性收入超过26亿元,但主要停留于教学培训层面。《行动计划》强调院校要做到教学培训与技术研发并重,建立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机制,通过技术研发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服务的层次。而各行业企业要成为学生教学和训练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和科研的平台、校企合作和生产服务的基地,成为教师在技术研发方面进行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步入更高起点的发展新阶段,随着《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高职教育必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激发发展活动,提高发展质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作者:高志研 单位:教育部职成司)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